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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2027年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NGGS申请时间表

I. 引言

2026年8月14日第33340号《官方公报》刊载的《关于防止进口不正当竞争的公告(第2026/28号)》(下称“《公告》”)列明了11项将在2027年上半年届满的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如未就有关措施启动期终复审调查(土耳其语为nihai gözden geçirme soruşturması,简称“NGGS”),这些措施将在2027年1月15日至6月14日期间相继到期。

对于所列产品的国内生产商,这一时间表实际上确定了一段申请期。有关国内生产商,以及能够证明其代表国内产业行事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可以措施到期将导致倾销或补贴及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为由,申请启动NGGS。申请须有充分证据支持,并最迟在措施到期前三个月,从申请人自己的注册电子邮件(“KEP”)地址发送至商务部。

准备工作不能等到临近最终提交日才开始。申请人以何种身份提出申请、产品与现行措施的对应关系、支持相关主张的证据,以及通过KEP提交所需的公司内部授权,均须纳入同一套申请材料。由于表中最早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相关生产商应立即完成产品与措施的对应分析。产品与现行措施对应关系的初步筛查以及NGGS申请期限的跟踪,可通过ASY Legal Trade Defense Hub进行。

II. NGGS申请的法律框架

五年期限与启动复审的效力

《公告》第5条援引《防止进口不正当竞争条例》第35条,对最终措施的适用期限作出规定。最终措施自生效之日起五年届满;如最近一次复审同时涵盖倾销或补贴及损害,则自该次复审结束之日起五年届满。

在有效申请获受理并据此启动NGGS的情况下,上述结果将发生变化。申请由商务部进口总局倾销与补贴司审查。如申请被认定为有效,即启动调查,现行措施将继续适用至调查结束。因此,及时提交申请本身并不会使措施再延长五年;现行措施能否延续至调查结束,取决于申请被认定有效并实际启动NGGS。

谁可以申请以及需要证明什么

申请权属于表中所列产品的有关国内生产商,以及能够证明其代表国内产业行事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产品在土耳其生产这一事实,本身尚不足以说明申请人属于上述主体范围。因此,申请材料应当说明申请人属于有关国内生产商,或确系代表相关国内产业行事。

《公告》也界定了申请需要说明的实质问题。申请人必须以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即措施到期将导致倾销或补贴及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因此,NGGS申请材料不能仅由一项维持现行措施的请求构成,而应以证据说明产品、措施、国内产业与上述主张之间的关联。

III. 2026—2027年申请时间表

《公告》第4条所载表格列明了各项措施的到期日。根据“最迟在到期前三个月”的规则,下表最后一栏按每项到期日向前推算三个日历月得出。这些日期不是开始准备材料的日期,而是必须完成KEP提交的最迟日期。

产品或产品组 公告编号 到期日 推算申请截止日期(KEP)
税则号8408.90.41.90.00项下的某些发动机 2021/52 2027年1月15日 2026年10月15日
自行车外胎、内胎及表中所列车轮 2022/3 2027年1月20日 2026年10月20日
摩托车外胎、内胎及表中所列车轮 2022/4 2027年1月20日 2026年10月20日
某些房间型冷热风设备(风机盘管) 2022/1 2027年2月2日 2026年11月2日
甲酸钠 2022/2 2027年2月2日 2026年11月2日
表中按税则号及排除项目详细列明的安全玻璃 2022/7 2027年2月23日 2026年11月23日
某些聚酯片、板、膜、箔及带材 2022/8 2027年3月6日 2026年12月6日
人造牙连接件 2022/12及2025/4 2027年4月14日 2027年1月14日
仅用于锅、平底锅和茶壶的玻璃盖 2022/13 2027年5月13日 2027年2月13日
表中所列传动链及其零件 2022/14 2027年5月13日 2027年2月13日
用于中央空调及工艺用水的某些冷水机组 2022/17 2027年6月14日 2027年3月14日

上述推算的申请截止日期中,2026年12月6日和2027年3月14日为星期日,2027年2月13日为星期六。鉴于《公告》未对这些情形另行规定期限顺延规则,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而不应一直等到周末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这种安排并不延长法定期限,只是为准备KEP信息、取得所需批准并留存提交凭证预留合理时间。

IV. 产品范围与现行措施的对应

《公告》所列表格不仅载明到期日,还列明措施发布时采用的税则号、产品说明、《官方公报》的日期和编号,以及相关公告编号。这些要素必须结合起来审查。即使公司产品看似与某个GTİP或GTP税号相符,也不足以单凭这一点认定该产品属于措施范围。表中的技术性产品说明、括号内的限制以及明确的排除项目,均是范围判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一区别在发动机、轮胎和车轮部件、安全玻璃及冷水机组产品中尤为明显。例如,发动机条目排除了水冷式发动机和多缸发动机;安全玻璃和冷水机组条目也包含按技术用途或产品类型作出的限制。因此,判断时必须以技术规格、税则归类和相关措施公告所界定的范围为依据,而不能只看公司使用的商品名称。

准备过程中还需进行第二层对应核查。应将第2026/28号公告中的条目与该条目所指向的早期措施公告相比较,并根据原措施公告及其后的官方文件,核实措施涉及的国家、出口商或生产商范围、税率及任何后续变更。这些要素无法从到期时间表中直接得出,却直接决定NGGS主张应当依据哪些进口及市场数据。

V. 证据材料、KEP提交与公司内部准备

构建申请材料

《公告》虽要求申请有充分证据支持,但并未逐项列举所有证据类别。申请材料既应说明申请人是国内生产商或代表国内产业行事,也应说明关于倾销或补贴及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的主张具有充分证据。数据期间、公司记录、行业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均应围绕这两个问题组织。

申请表可通过商务部网站的“贸易政策防御工具”“倾销与补贴”以及“申请及问卷表”栏目获取。不应等到最后一周才填写申请表;在确定产品范围和公司内部的数据负责人后,即应建立工作版本。这样可以将补充缺失信息的请求发送给正确的业务部门。销售、财务、生产、海关和法务团队提供的数据,应采用相同的产品定义和相同的期间。

KEP提交与内部审批流程

书面申请必须从申请人自己的KEP地址发送至商务部的KEP地址。提交渠道是一项程序性要求,与申请的实体要求相互独立。在推算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应确认公司KEP账户的访问权限、签署和审批流程、最终附件的命名方式,以及提交凭证的留存安排。

公司内部时间表也应从推算的申请截止日期向前倒排。首先应完成产品与措施的对应并确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随后完善证据和数据集,再完成管理层审批、申请表及附件定稿,最后通过KEP提交。

进口商与外国生产商的监测事项

虽然申请资格以国内生产商身份或代表国内产业为基础,这一时间表同样会对进口商、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产生商业影响。如果在有效申请获受理后启动NGGS,现行措施将继续有效至调查结束。因此,这些主体在安排供应合同、定价假设和2027年度预算时,不应以措施将在时间表所示日期自动到期为前提。

这些主体的工作不同于国内产业准备申请。其重点在于准确确定产品和供应商范围、跟踪是否启动任何NGGS,并保存调查启动后参与调查所需的商业数据。该项工作应与授予国内生产商的申请权区分开来。

VI. 总体评估

第2026/28号公告不仅公布了将在2027年上半年到期的措施,还为国内生产商确定了一套具体申请时间表,其中最早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一份稳妥的申请取决于产品与措施的准确对应、国内生产商身份或国内产业代表资格的说明、以充分证据支持关于倾销或补贴及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的主张,以及按时完成KEP提交。

涉及较早到期措施的生产商,应首先完成产品范围和原措施的审查。涉及较晚到期措施的企业也不应将准备工作推迟至2027年;数据期间、内部分工以及任何行业层面的代表工作,都应在最终提交日之前完成。进口商、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在供应及定价计划中应当考虑到,一旦启动NGGS,现行措施将继续有效至调查结束。

本译文仅供参考,可能与原文存在差异。